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


艺文中学肄业

艺文中学是由偕我会苏慧廉牧师于1897年创办,地址为瓦市殿巷,苏慧廉为首任校长,由英籍牧师谢道培负责英语部。学校创办初期规模较小,学生仅为20人[1]。因学校发展需要,苏慧廉为1902年在东门海坦山麓购地二十亩,于1903年10月20日新校舍落成。该校落成典礼时,温处道童兆蓉、温州镇总兵刘祥胜、温州知府王琛、永嘉知县秦国均、地方著名士绅、经学大师孙诒让等应邀到场祝贺,英国著名传教士、学者李提摩太也特地从上海来温祝贺。[2]温州府学、县学和中学堂的教师及孙诒让创办的瑞安学计、方言两馆的部分师生也参加了典礼。会上,苏慧廉、李提摩太和孙诒让相继发表演说[3]

学校由英人蔡博敏(T.W.Chapman)任校长,并聘请本地最博学的学者为教员。据蔡钢铁在〈艺文学校始末〉中回忆:“新校舍为西式建筑,规模恢宏,建筑精致。有教室、教研室、校长室、接待室、餐厅、礼拜堂和可容纳90人的学生宿舍。教室宽敞,设备先进,其规模在当时堪称温州之首。……新校师资扩大,教学设备亦趋齐全,并于当年开齐课程。有国文、算术、物理、化学、历史、地理、英文、体操、图画、神学和修身等课。初级英语作为选修课。三、四年级的地理、算术等课用英文授课。”[4]

刘廷芳从小在温州内地会成长,最早入铁井栏内地会办的崇真小学完成小学课程[5],后就读于艺文中学,但令人费解的是他并未“毕业”,乃是“肄业”。刘氏到底为何没有从艺文中学毕业,是值得追溯的。现存资料中,最能解释这件事的是1924年刘廷芳在〈中国基督徒爱国问题平议〉的回忆:“我还记得我十五岁时,江浙铁路问题正闹得很利害,我当时在英国人所办的教会中学肄业,日间在学校中,英人教员详细为我们解释为何江浙铁路以借英款用英工程师为佳,我日间听饱了回家,晚上竟夜撰就万余字极激烈的文章,标题为‘江浙铁路事泣告同胞书’,天亮方脱稿,邮寄上海,登载美国人办的教会报纸上。”[6]

关于江浙铁路问题,在《中国二十世纪通鉴》第一册第二卷中提到,1907年“11月4日至12月中旬,苏、浙、皖掀起收回筑路权运动,反对苏杭甬铁路借英款”。文中记载:“1898年10月,英国怡和洋行代表英国银公司与清铁路公司的总办盛宣怀签订《苏杭甬铁路草约》四款,规定从苏州经杭州到宁波的铁路由英国银公司修建。但此草约仅由盛宣怀画押,并没有报请清政府批准,也一直未签订正约。1905年至1906年间,浙江与江苏铁路公司相继成立,一致要求将苏杭甬铁路收回自办。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却拿出七八年前的草约来进行阻挠,声称这项草约合同应当立即切实照办,要求清政府迅速签订正式合同。江苏、浙江两省绅商坚决反对,并积极筹集资金,1907年动工修筑从苏州到杭州的路段。英国新任公使朱尔典得讯到清外务部,指责清政府‘有意失信’,要求下令停工。最后双方商定,将筑路与借款分为两事,路归江浙两省绅商兴建,而由英国贷款150万英镑,按九三折扣交纳,常年五厘利息,以30年为期,并聘用英国人为总工程师,同时,把苏杭甬铁路的起点改为上海,同沪宁铁路联结在一起。这样,‘商办’的名义虽然保持,实际上却仍受英国控制。10月20日,清廷命外务部派员与英人商订苏杭甬铁路借款详细章程,同意苏杭甬铁路交英国‘借款筑路’。24日,江浙铁路公司咨呈两江总督端方,反对苏杭甬铁路借款。[7]接着,发生强烈的拒绝借款运动。
10月24日,江苏铁路公司在沪股东召开苏杭甬铁路拒绝借款大会,决议电告江苏总督代奏劝阻借款。
11月3日,江浙两省留日学生集会,反对苏杭甬铁路借款。11月4日,江浙铁路公司上书清廷,痛陈利害;致电川、陕、鄂、皖等省,请求支援;
11月5日,浙江铁路副工程师汤绪(迪臣),因愤恨苏杭甬铁路借款,绝食而亡。
11月5日,浙江11府绅士代表115人,公呈浙江巡抚冯汝骙,请代表奏浙路拒借外款理由。
11月9日,苏浙绅商合力拒借英款,成立拒款会,公举代表赴外务部议拒英款。
11月10日,上海苏浙士绅开苏浙铁路拒款大会,并公举代表赴外务部继续议拒英款。
11月10日,旅沪浙人召开特别大会,反对向外国举借铁路贷款,并当场认捐2700万元。大会决议,立即将500万元存入户部银行,以备每年续存相同数目,直到全部捐款收齐。
11月13日,江苏铁路公司召开特别会议,到会1200余人,大会力主自办铁路,反对借款。
11月16日,苏州、常州妇女组织“女界保路会”。
11月18日,南京学生召开“学界拒款大会”。
11月25日,杭州举行“国民拒款大会”。
12月1日,留日学生2000余人,在东京举行苏浙铁路拒款大会。
12月15日,清廷命盛宣怀同外务部妥筹办理苏杭甬铁路草约合同。

就在全民反对向英国借款的当口,英国偕我会所办的艺文中学英人教员居然向学生“解释为何江浙铁路以借英款用英工程师为佳”,促使刘廷芳彻夜撰文,并在美国人办的教会杂志上发表。吴昶兴博士描述:“这文章一方面痛骂英人一方面痛哭涕零警告基督徒当救国难,破产去投资,不使路权丧失,落英人手中。他自己也不落人后,要求其母变卖股票、地产买回江浙铁路股权。他自此也不再返回艺文中学。他从这个中学肄业后,即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就读预科,在圣约翰大学获得中文总督奖(Viceroy Medal in Chinese)。”[8]不过,刘廷芳回忆此时他为15岁,但若根据《中国二十世纪通鉴》记载为1907年,时年应为16岁。



[1] 温州市鹿城区政协文史会编,《鹿城文史资料》(第九辑),内部发行,1995年3月,第141页。
[2]莫法有著,《温州基督教史》,香港:建道神学院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研究中心,1998年7月,第82-83页。
[3]温州市鹿城区政协文史会编,《鹿城文史资料》(第九辑),内部发行,1995年3月,第142页。
[4]温州市鹿城区政协文史会编,《鹿城文史资料》(第九辑),内部发行,1995年3月,第142-143页。
[5] 《通问报》,第1646回,1935年7月第25号,第7-8页。(从文本看,该文未完,可能还有第8页,尚需查原报。)
[6] 刘廷芳著,〈中国基督徒爱国问题的平议〉,《生命月刊》第4卷第8期,1924年4月,第4页。
[7] 龚育之主编,《中国二十世纪通鉴》(1901-1920),第一册,线装书局,2002年9月,第383页。
[8]吴昶兴著,《基督教教育在中国——刘廷芳宗教教育理念在中国之实践》,香港:浸信会出版社,2005年5月,第50-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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