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日星期五

甲申教案 需要翻案 作者:南航


    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后,中国掀起反洋教运动。1884104日(甲申年农历八月十六、清光绪十年)晚,温州民众围聚鼓噪市区教堂外,进而发展到打砸教徒,烧毁各处教堂与传教士居室,洗劫财物,期间著名传教士曹雅直、苏慧廉皆遭此难,史称“温州甲申教案”。
  曹雅直(1828-1889),英文名George Stott,苏格兰人,隶属基督新教内地会,跛脚,1867年来温,建有温州第一所基督新教教堂(市区花园巷教堂),创办了温州第一所女学(育德小学)、温州第一所免费西医诊所等。
  苏慧廉(1861-1935),英文名William Edward Soothill1883年来温,整整二十多年任基督新教循道公会(偕我会/皆吾会)温州教区长,后任山西国立大学堂西学总教习、英国牛津大学汉学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教授等,编著出版有《中国简史》《中国与西方》《李提摩太传》《中国儒道释三教》《中国佛教术语词典》等。
  对于近代西方来华传教,当代《温州市志》宗教卷认为是“利用宗教侵略中国”,《温州近代史》第四章“中法战争时期的温州”里认为是“列强对我国进行文化侵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温州史话》在《甲申教案与神拳会始末》里认为“有些洋教士还勾结清朝官府,欺压群众。如英传教士苏慧廉,权势赫赫,就是一例。……他出门时坐着四人抬的蓝呢大轿,威风凛凛;经常进出道、府、县的衙门包打官司。他的‘肩舆未回,而犯者则已家破而人系矣’”,俨然嘴脸丑恶。
  由此先入为主的大前提基调出发,官方史学、地方志书史料对甲申教案基本上是肯定的,如《温州文史资料》第9辑《温州“甲申教案”前后》认为甲申教案“赫赫然具有反帝爱国的重大意义”。教案过后,民间流传至今一首《甲申教案谣》“金锁匙巷一爿桥,一班厮儿挪底摇。米筛巷,打声喊,番人馆,烧完罢。蹩脚番人逃出先,逃到永嘉县叫皇天。永嘉县讲,老先生,你覅急。番钱送你两百七,讨只轮船回大英国。大英国,倒走转,温州造起番人馆”,同样对传教士不乏贬词,其中“蹩脚番人”当指曹雅直。
  除了赞扬群众的正义,嘲讽教士的狼狈,定论还将事件的直接起因归结于对方肇事。
  《温州近代史》同上章,引用了《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清末教案(二)》里,当年温处道道台温忠翰对教案的事后禀报:“八月十六夜间城西街耶稣教堂讲教之期,凡入教男妇纷往听讲,有民人经过门外停看即走。堂内洋人出捕,误拿一人拉至堂内关闭,外间居民见而诧异。旋闻被拿之人在内喊叫,忿忿不平,聚众愈多,即有打门入堂夺取被拿之人。仓猝之间,激成众怒,致将城西耶稣教堂及周宅巷、岑山寺巷、五马街、泉坊巷、花园巷各处教堂及洋人寓所同时焚毁。”
同时还引用瓯海关《温州十年报告(18821891)》记载:当晚民众“用大石头连续击门”,“传教士出现并捉拿一人入屋内,准备送到衙门惩处”,“这是全面攻击的信号,所有传道团(耶稣教与天主教)的小教堂和房屋一个接一个地被焚烧”。
  还引用《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教务教案档》第4辑(二)对当晚的记载:“民众看见(城)西街‘教堂洋人出来捕拿不识姓名一人,拉至堂内关禁喊叫’的惨状,怒不可遏。施溃当即发起救援,一呼百应。‘登时率同民众打门入内,找寻被拿之人无着,将堂内存储洋油倾拨放火’烧毁。接着他们又将‘周宅巷、岑山寺巷、五马街、泉坊巷、花园巷等处教堂洋房’焚毁。最后,愤怒的人群冲至双门(朔门),‘打毁税务司洋关房屋’并‘举火焚烧’”。【注】
  虽然上述三处引文均未指明捕拿人的洋人传教士具体是谁,虽然据《鹿城文史资料》第17辑《近代前来温州的传教士》,当年在城西教堂的洋人传教士并非只有苏慧廉一人,至少还有英国偕我会海和德(R·J·W·Heywood),后者1883年从宁波带来药物,在城西教堂设医务室施诊,但该书作者脚注温忠翰禀报,却判定“此洋人应为苏慧廉,擅自逮捕民人以致引起公愤”。
  《温州市志》人物传略卷在苏慧廉小传里,同样写到当夜“(苏慧廉)率教徒二三十人作礼拜,见群众围集并用石块撞门,立即出外拉拖一人入室关禁,群众破门营救,放火烧毁教堂、书院及居房,该夜火烧六教堂即以此为发端”。
  也就是说,《温州近代史》《温州市志》都认为苏慧廉的捕拿人,成为该夜点燃火烧众教堂的导火索。《鹿城文史资料》第11辑《甲申温州教案始末》乃至还谴责苏慧廉形象凶暴。
  (《甲申教案需要“翻案”》作者:南航,转载引用摘录请注明作者)
  苏慧廉真有擅自拘禁人的恶行?其形象真的如此凶暴?
  1907年,苏慧廉回忆其在中国、尤其在温州的传教生涯,出版了一本自传体英文著作《A Mission In China》,直译为“在中国传教”,中译本分别为2007年吴慧译的自印本《拓荒布道》与2011年张永苏、李新德译注的宁波出版社《晚清温州纪事》。
  仔细拜读两部中译本,第八章里苏慧廉以亲历者的身份,描述了他在甲申教案当晚的经历:“就在这难忘的周六晚上,我们相聚在一起,再次见面是很久以后了。我执笔在手,当时情景又浮现眼前:小小的礼拜堂,昏暗的油灯,几个疲惫的信徒,尖声的讲道人,虔诚的祈祷者……骤然间情况突变:猛烈的敲门声,呼啸的暴徒;石块飞进打破窗户;一群赤膊狂徒冲进……”
  通读全章,乃至全书,并无一字提及他有捕拿人的举动。夫唱妇随,1931年,苏慧廉夫人苏露茜亦著有中国生涯回忆录《A Passport To China》,直译为“通往中国的护照”,中译本为2007年吴慧译的自印本《乐往中国》,同样记述当晚苏慧廉的经历,也未提及他有捕拿人的举动。
  那么苏慧廉形象如何?跟凶暴恰恰相反,上述书中记载苏慧廉在温州开办鸦片戒毒所,减少瘾君子;开办诊所医院,救治老弱病残;开办新式学校,使人们扫盲识字,有受教育权(“我们小学一位十四岁的男孩和一位青年一道考进了北京大学”)。
  强烈反对种种陋习劣俗,如裹足缠脚(“我们规定只有不缠足的女孩方可入学”)、溺婴(“溺婴仍然是一个恶习,带来深重的罪孽”)、娶妾(“我们要铁下心决不允许现在的信徒重婚”)、赌博花会(“赌博及花会是背信的另一根源”)、吸食鸦片(“我们教会任何人种植、出售或吸鸦片都是违反教规的”)等等,以基督教教义教规劝导人们向善。
  无疑,作为来温来华传教士中的一类,苏慧廉主观上也许为传教采用种种手段策略,但客观上却为中国百姓做了很多好事善行义举,对改善社会风气,提高国人精神文明素养起很大作用,间接推动中国晚清社会进步开明。
  两相对照,苏慧廉擅自拘禁人、形象凶暴未免证据不足,但会不会苏慧廉夫妇书里隐瞒了关键情节,有不说实话之嫌?基于两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们应该遵循着《圣经》戒律,不可行凶作恶,不可撒谎欺骗等等。
  (《甲申教案需要“翻案”》作者:南航,转载引用摘录请注明作者)
  1897年,曹雅直夫人著作出版了《Twenty-Six Years Of Missionary Work In China》(中国传教26年),经张永苏先生查阅,第八章里也记述了甲申当晚民众在苏慧廉处闹事情况,笔者翻译大意如下:
  “104日,星期六晚上,循道卫理教会的苏慧廉正在带领举行他们惯常祷告会的时候,有些人吵吵闹闹地聚集他的礼拜堂门口,吵闹着要求进入;当门打开,他们就跑开了。这种做法重复了两三次,当门再次打开时,有几个人急忙投掷石头,明显决心损害东西。有人发出叫喊声,‘把外国佬们烧掉’,差不多在这些词说出之前,他们用石蜡油点燃火把,使住所烧起来。……当苏慧廉的住房、礼拜堂和所有他拥有的都成为一片废墟时,他们攻击了天主教徒的房屋。”Evidently,亦无提及苏慧廉有捕人之举。
  另据温州市图书馆乡著会抄本里晚清温州瑞安进士项崧的《株树楼文集》(《午堤集》),其乙酉四月写有《记甲申八月十六日事》:“(八月)十五日,郡花园巷教堂聚众礼拜,有小孩叩门求观,门不启,喧嚷不已,聚者益众。忽教民数十人开门攫一人入,声言欲送官重治之,且有持刀作欲杀状者。其时众皆忿怒,遂毁门以入,以所贮火油遍洒堂中,纵火焚之。时夷教诸人纷纷逃窜。众见其室内有火药洋枪等物,草鞋满间,妇女数十人,遂谓教民果反,竞往他所焚毁而郡城内外同时火起,且及北门之税务司焉。”
  《温州近代史》同上章里,作者脚注认为项崧此记“日期和地点均误,因项为瑞安人,又系25年补记之作,故难免讹误”。项崧可能因道听途说,确实导致日期地点均误,但《温州近代史》同样有误。查对干支,乙酉四月为1885年,距离教案发生才半年多,哪里是25年后补记之作。25年后是1909年,属于己酉年,作者把“乙酉”错看为“己酉”。而不管项崧记载是否属实,至少也没提到是苏慧廉攫人。
  1998年香港建道神学院出版了莫法有著《温州基督教史》,第五章“温州的教案”里引用了《记甲申八月十六日事》与《乐往中国》,同样没提到苏慧廉捕拿人,换言之,莫法有此书,也可见莫须有此事。至2000年,支华欣编注《温州基督教》一书亦然。
  再退一步,即使苏慧廉或其他教士教民有捕人关禁行为,但苏慧廉夫妇两书与曹雅直夫人之书,却表明民众围攻闹事砸石头在前,才是首先肇事方。
  (《甲申教案需要“翻案”》作者:南航,转载引用摘录请注明作者)
  晚清以来,英法等列强政府侵略剥削中国,罪行累累,不少来华传教士仗势欺人、为非作歹,甚至与各国侵略者狼狈为奸、助纣为虐,导致民众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切齿痛恨是完全正义的,再加上各种利益争夺、权力博弈与文化冲突,从而形成仇教排外的强烈民族心理,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正因此,全国各地教案频发,打杀烧抢教士教堂教产屡见不鲜。
  在这种时代大背景下,也许不管苏慧廉或其他教民有没捕人关禁,只要存在传闻或谣言,就会成为闹事暴乱的借口,而在当年传教被泛妖魔化之下,即使苏慧廉们“闭门家中坐”,也会“祸从天上来”,甲申教案的爆发是必然的。
  但硬币是两面的,用客观中立的历史天平来衡量,列强侵略是军方官方的事,传教士也有好有坏,清醒理智的做法是区别对待,不能一损俱损,恨屋及乌,殃及池鱼,何况宗教信仰自由,更何况甲申教案起因是中法战争,而苏慧廉、曹雅直等人是他国传教士,冤有头债有主,遭受如此暴行、沦为替罪羊是不公正的。
  针对传统史学史观出于种种目的之片面偏见,没有批评甲申教案的负面影响,个人认为,站在盲目暴乱、伤害无辜、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当代观念角度,甲申教案,需要一定程度上的翻案。
  推广之,晚清全国各地教案,就像建国前后历次政治运动,总体上存在打击扩大化倾向,后者是左倾,前者是内倾,同样需要一定程度上的翻案。(南航20118月)

【注】施溃,据《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教务教案档》第4辑(二),应为施溃发。
本文刊登于温州鹿城区文联《墨池》201112月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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