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不可外扬吗?”
作者:蒋约瑟
中国有句古话:“家丑不可外扬”。中国人传统观念比较保守,重面子,顾隐私。从表面上看,家丑外扬负面影响多多,如招致外界非议、激化内部矛盾、破坏家庭和谐、影响家庭声誉等。如今,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在获得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同时逐渐转变了观念:如果遮掩家丑,必然导致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助长了“家长式”强权势态的滋生
中国人的家庭观念有时指核心家庭(夫妻子女),有时则指由核心家庭向外扩展的大家庭(大家族)。从圣经的角度剖析,教会是神的家,天下基督徒是一家。使徒保罗写信给提摩太时特别提到:“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教会既然是大家庭,当然免不了“家庭丑闻”。如何面对这些家庭丑闻?是揭丑还是遮丑,这个问题困扰了许多基督徒。
日前,温州论坛703804惊现《信徒你知道吗!温州市基督教两会财务黑洞》、《温州市温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账目一塌糊涂》等贴。综合帖子,笔者发现发帖人的“雷人”之举实属无奈,部分信徒发现财务问题后,在内部解决无效、监督无力的情况下对温州基督教财务混乱现状进行了曝光,如超额签批、公款存入私人账户、白条子自审自报、账目不公开、直系亲属担任出纳、利用公款变相出国旅游、重大金额支出未经商量等问题,由此暴露出基督教财务监管薄弱环节,温州基督教“财务门”事件应运而生,引起教内外轩然大波,有人肯定了发帖人的勇气、中肯;有人指责发帖人是“内奸”。
温州基督教“财务门”事件被传得沸沸扬扬,由此衍生出另一大焦点问题:类似财务等问题的基督教内部矛盾能否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布于众?
有人以《哥林多前书》6:1-8作为依据,“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的确,教会内部矛盾应该由基督徒自己来“审判”,这样更加符合体统。保罗为什么要强调教内事务教内审,其一是基督徒轻看弟兄的智慧,其二是基督徒不够忍耐。比如弟兄姊妹彼此嫉妒、相互污蔑等内部矛盾不必大张旗鼓,由有资格的弟兄调解即可。但是,“财务门”事件已经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超出内部处理的权限,应当由第三方介入处理。保罗不也是这样说吗,“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彼得也认为政府是上帝用来赏善罚恶的。(彼前2:14)
圣经一方面强调上帝圣洁、公义、慈爱的属性;教会是圣洁的团体、合一的团契;基督徒是上帝的儿子、成圣的子民。另一方面,圣经直言不讳地记载大卫奸淫、犹大卖主、彼得三次不认主、亚拿尼亚夫妇欺哄圣灵等不光彩的一面。圣经记载犯罪案例,一是说明基督教信仰是重事实,讲正义的宗教,二是让世世代代基督徒引以为戒,过成圣的生活。
当然,事件曝光后利弊是共存的,或许对基督教带来了负面影响,但是基督的名不会因此受亏损。为什么?我们要就事论事,不能以点带面,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温州基督教的某些人挪用资金、私分小金库认为耶稣的名受损,这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基督教的立场。
试想,如果知情者未能及时公开地曝光温州基督教“财务门”事件,全市信徒可能一直蒙在鼓里,这样既对不起上帝也对不起全市90万信徒?遮遮掩掩不是基督教的本色,光明磊落才是基督教的本色。为什么不实事求是地面对现实?为什么不敢接受监督?我们有必要自欺欺人吗?如果知情不报岂不是犯了包庇罪?包庇他人不是爱,而是害。基督教“财务门”事件不曝光不等于外界非基督徒甚至基督徒不会质疑,倒不如一吐为快,揭露事实为妙。中国一位资深牧师坦言:“教会丑闻不外扬,教会就更丑了” 。显然,教会丑闻不外扬,不利于民主办教,不利于教会和谐。
当然,不论当事人受到何种处理,我们都不能袖手旁观,而是为他们代祷,求神怜悯,以基督的爱来包容。同时,温州基督教“财务门”事件曝光后,引起全市乃至全国教会的高度关注,各教会举一反三,以温州基督教两会为警戒,开展财务自查工作;宗教部门也进入反思状态,宗教财务监管难到底难在哪?如何认真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实施办法》?至少这些都是积极的一面。
笔者还要指出的是,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兴模式,应该予以肯定,这不但是言论权,更是他们的义务。不过,网络发帖动机要纯,言语上一定要客观、文明,不得借机诽谤。
转载:http://bbs.703804.com/thread-12706712-1-1.html
【基督教财务门】的家丑可以外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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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A、家丑不可扬。影响基督教的形象,影响福传事业。《哥林多前书》6:1-8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B、应该为他们祷告,求神怜悯,让他们悔改,网络发帖不可取。
C、上帝会惩罚他的,我们应该忍耐等候神。
E、建议教会内部协调,这样发帖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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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1、如果知情者没有曝光温州基督教“财务门”事件,信徒可能一直蒙在鼓里,这样既对不起上帝,也对不起全市90万信徒?发现癌细胞,必须忍痛开刀,否则,癌细胞继续扩散,后患无穷。
2、有病必须用药,不能因为吃药有副作用就不看医生、不吃药。药虽苦,且有副作用,毕竟吃药利大于弊。
3、信耶稣是好的,教会也是好的,但是不保证羊群里没有藏着“披着羊皮的狼”。耶稣十二个门徒中就有一个犹大,为了贪财出卖主。历史上的教会,都存在各样的问题,上帝兴起忠心的仆人洁净清理教会的腐败。教会中如有罪恶,就要揭露,圣经中不是把大卫犯罪的事都晒出来吗?如果一味包容,对制止罪恶有害无益。一点面酵会影响全团!所以,如果有人知道两会中的罪恶,把它捅出来,是有好处的。
4、有人已经向张大鹏、余建荣指出“两会”财务问题了,结果被他误会了,当面提出没有效果。马太福音18:15 -17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5、基督徒要分辨善恶:这不是给温州市基督徒的公开信,这是给全世界的公开信!既然如此有理有据为什么不上告法院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呢?政府是上帝用来赏善罚恶的!这已经不是教内弟兄肢体之间的问题了。
6、我们也向宗教部门反映了,结果不了了之,因为有关领导始终袒护张大鹏,所以发帖也是无奈之举,否则不会引起大家的关注,我们担心问题终被“抱”住的。
7、“两会”真这样肮脏,就要像耶稣一样拿起鞭子来对付“赚钱的祭司”,洁净圣殿!
8、网络举报,对教内腐败分子的犯罪行为有所收敛,符合上帝“公义”的原则,上帝也发“义怒”,耶稣常常痛骂假冒伪善伪的文士和法利赛人。
9、让舆论来监督教牧人员不是坏事,也不是什么家丑外场。因为这家是永生上帝的教会,是一切光明之子的家,让黑暗消失在强光之下!让那些宗教投机分子和败类、伪君子不敢轻易利用“事奉”幌子。无论是三自堂还是家庭点,决不能容忍贪污。为了让世人都知道人都犯了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一开篇就把耶稣家谱中的丑闻公示于众。那些主张家丑不可外扬的,本身就是中庸之道,而不是真理之剑;中世纪马丁路德敢于向不可一世的教皇叫板,宗教改革也是在全社会、全世界共同关注、参与的阳光行动。教会敢于亮丑、揭丑,才能真正得众民喜爱,才能光照人类!
10、基督教是实事求是的宗教,圣经一方面强调上帝慈爱的属性,教会是圣洁的团契,基督徒是上帝的儿子、成圣的子民;另一方面,圣经也强调上帝的公义的属性,圣经不回避圣人大卫犯罪、彼得三次不认主等不光彩的内容。圣经记载犯罪案例,既说明基督教信仰是注重事实,讲正义的宗教,同时让后世基督徒引以为戒,不要重滔覆辙。, _( i# ]4 L `# q$ c' e
11、基督徒的标志就是爱。但什么是爱?看到不公不义不发声,看见罪装看不见,看到危机不疾呼,这不是爱。十字架成为爱的标志,是因为它是钉死罪的地方。基督徒作光,不是在床底下,而是在社会上;作盐,不是作失了味的盐,乃要有十足的盐味,防腐调味、荣神益人。
12、三自爱国会出问题,不代表教会不圣洁,曝光没有不妥。
13、“财务门”事件已经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超出内部处理的权限,现在是法治社会,应当由第三方介入处理。保罗不也是这样说吗,“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彼得也认为政府是上帝用来赏善罚恶的。(彼前2:14)
蒋约瑟先生认为:
不论当事人受到何种处理,我们都要为他们代祷,求神怜悯,以基督的爱来包容。同时,温州基督教“财务门”事件曝光后,引起全市乃至全国教会的高度关注,各教会要举一反三,以温州基督教两会为警戒,开展财务自查工作;宗教部门也进入反思状态,宗教财务监管难到底难在哪?如何认真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实施办法》?至少这些都是积极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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