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法院判黃樂敏徒刑八月賠償萬元
對華援助協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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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白象教會信徒正在禱告讚美)
德州美德蘭(對華援助協會200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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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美德蘭(對華援助協會2009年11月11日)
溫州消息:2009年11月5日, 溫州樂清法院宣佈判決黃樂敏有期徒刑八個月,賠償金額一萬多元。樂清法院第三次對黃樂敏教案進行公開審理,白象教會和牧區數百名弟兄姊妹參加了宣判會。整 個宣判過程不到五分鐘,法官便倉促下臺,法警立即將黃樂敏帶離法庭。黃樂敏和全體會友表示不服判決,黃樂敏家屬和教會已經委託李敦勇律師向溫州中級法院提 出反訴。
知情者透露,參與逼迫陷害白象教會和黃樂敏弟兄的主謀除了“三自會”以外,還有樂清統戰部部長,政法委副書記,具體由樂清公安局策劃執行。樂清縣當局策劃黃樂敏教案的目的是為了報復08年12月14日白象教會的選舉。當時當局曾出動13倆特警車,成百名特警,兩百名工作人員進駐教堂,企圖干擾選舉,未能得逞。對此,樂清當局官員曾出言要尋機報復。當局利用3月1日楊姓團夥毆打黃樂敏一案,並利用楊姓親戚和公檢法的關係網進行違法操作,對黃樂敏進行人身陷害,以迫使教會妥協,讓出教堂。
(黃樂敏教案紀實如下)
溫州樂清法院第三度公開審理黃樂敏教案紀實
2009年11月5日, 樂清法院第三次對黃樂敏教案進行公開審理,白象教會和牧區數百名弟兄姊妹參加了這次宣判會。黃樂敏弟兄在法警陪同下進入會場,樂敏弟兄的身體狀況與入獄前 相比,明顯的消瘦了。樂敏入場時,全體弟兄姊妹站立起來表示對樂敏的尊重,樂敏戴著手銬示意弟兄姊妹坐下。法官在臺上表情異常僵硬,宣讀了宣判書,法院對 黃樂敏做出有期徒刑八個月,賠償金額一萬多的判決。整個宣判過程不到五分鐘,法官便倉促下臺,法警立即帶黃樂敏離開法庭。黃樂敏和全體會友表示不服判決, 黃樂敏家屬和教會已經委託李敦勇律師向溫州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白象教會和牧區數百名會友在離開法院後,到樂清市府民宗局申訴,大部分弟兄姊妹去樂清“兩會”向“三自”主席表達抗議。弟兄姊妹指責“三自”主席當負起整個白象教會選舉案的責任,指責他誘發了叛教者在教堂內暴力毆打會友。這次造成教會混亂最原始的原因跟“三自”主席的嚴重失職和偏袒有關,弟兄姊妹譴責他公開支持非經教會同意和承認的堂委會,而否認教會自身承認的議事會(根據教會多年的傳統,往年的選舉都是教會內部自身舉行的,根本用不著民宗局插手的。而叛教者‘猶大’們企圖截取行政權,在教內沒有威望,於是以金錢、關係網勾結了當局各個部門官員,使得政府有機會插手教會自身事務,支援叛教者在教內大肆破壞和搗亂,混合場面延續至今)。弟兄姊妹也當面質疑“三自”主席的經濟收入來源是否合法,責問他存在“賄賂”問題?此外,在樂清“三自”登記教會中也有很多教會對“兩會”表達強烈不滿,在樂清東部也引發了教會集體抗議“三自”主席的浪潮。此次,弟兄姊妹與“三自”主席進行了三-四個小時的嚴正交涉,“三自”主席也大鬧情緒,大拍桌子,大聲說話,於是,中間也發生了一些因情緒而來的小摩擦,弟兄姊妹強烈要求他立刻辭職。
據當局知情者私下透露,黃樂敏的案子參與的不只是“三自”參與,主要是樂清統戰部部長,政法委副書記授意,由樂清公安局幕後精心策劃陷害的。主要是報復白象教會08年12月14日的教會選舉(當局曾出動13倆特警車,成百名特警,以及兩百名工作人員進駐教堂,企圖干擾選舉,但是最終選舉基本在和平中渡過了。對此,樂清當局官員曾出言要尋機報復)。當局利用3月1日 楊姓團夥對樂敏的毆打,並借機在楊姓打手的親戚和公檢法的關係網進行了具體的嚴密的操作,對黃樂敏進行人身陷害,以迫使教會妥協,讓出教堂。但是,白象教 會的弟兄姊妹沒有屈服于當局的打壓,寧願受苦也不會為信仰和教會自身權益做出妥協。參與解救黃樂敏的弟兄姊妹經過六個多月不停止的交涉過程中,也深刻的得 知其中的一些內幕。一些涉案辦理人員基本上是充當幕後黑手的代理角色,真正百般阻擾無罪釋放樂敏的幕後黑手主要是來自樂清當局的較高層領導,樂清統戰部朱 部長(女),民宗局王局長(女),陳副局長,還有公安局相關人員、檢察院批捕科李科長都參與了這個案子。楊姓打手的近親和袒護他的(項姓)親戚,在樂清醫 院、三醫、白象鎮政府,與檢察院批捕科科長,公安局鑒定人員的關係均非同一般。並且在溫州市府和公安局等部門他們都有自己的人。公檢法系統中有良知的人也 暗地透露:“反正黃樂敏是個犧牲品,本來不是想抓他的,是抓另一個人的……有的話我們不好多講,大家心裡都有數的,但是我們也沒有辦法。”
當黃樂敏家屬和教會表示要反訴,而知情者勸說不要再花精力了。知情者透露說:按照慣例,在溫州幾萬個要求反訴的案件,成功的例子不到1例。而且,在溫州,樂清的公檢法是最黑的。他說:假如薄熙來來樂清打黑的話,樂清的黑官落網絕對不會亞于重慶。他轉述一位曾在樂清做過某局局長的話說:“只要稍微有一點良心的人都不會在樂清公檢法裡呆的下去,因為樂清的社會,尤其是公檢法實在黑的不能再黑了,那裡是錢和關係擺平一切。那裡的人富而不貴。”知 情人勸說教會弟兄姊妹,你們不要再為這個案子花時間了,我們都是流氓(指自己在公檢法任職),不是流氓是什麼?那些死人的案子到最後都不了了之,樂清有大 量的錯案和冤案,誰不知道啊?你們這個判八個月的案子,沒有人會理踩的。除非上級領導直接追究他們,那挖出來的肯定不會只有一個人,一定是一批的。但是也 很難,因為他們的背後都有人撐著的。
不管怎麼樣,教會決定,向溫州中級法院遞交上訴書,申訴是我們的權利,以表示我們對樂清當局對黃樂敏做出有罪的判決表達不服。另外,面對主日的混亂局面,教 會也將邀請法學專家研究下一步的法律行動,即使它的結果不會令人滿意,教會將繼續討論如何平息教堂的混亂場面,如何應對樂清當局選擇性的以法律作為打壓忠 貞教會的工具。教會在經歷患難中,除了公開為黃樂敏、家屬、以及其他受傷弟兄姊妹的禱告之外,也急切的關注和紀念到北京、上海、山西等家庭教會所面臨的困 境,並為肢體教會的負責人,和經歷患難的弟兄姊妹懇切的獻上禱告,共同仰望主耶穌的憐憫和恩助。願主賜給弟兄姊妹有一顆堅忍的心,保全中國所有忠貞的教會 如同貞潔的童女無瑕疵的獻給基督。又如使徒彼得所安慰的:“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我們的信心即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1:5-7)。
對華援助協會2009年11月11日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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