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指的风向标
──记中国官方首次家庭教会问题专题研讨会
刘同苏
南来的风总是携著暖意与滋润,那是解冻和返青的先兆。
一、会议实记
2008年11月21至22日,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所(主办单位),与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协办单位),於北京联合举办家庭教会研讨会,主题为“基督教与社会和谐研讨会──中国家庭教会问题专题讨论”。笔者作为特邀人士,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的主办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是一个政策研究机构。不同於一般的学术研究机构,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实情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目的在於辅助政府决策。该中心下属的民族发展研究所,原名为民族与宗教发展研究所,主要研究少数民族与宗教问题。
协办单位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是研究宗教政策问题的民间机构,主要关注宗教管理领域,诸如宗教立法以及宗教政策的制定。因此,该所与官方的研究机构和家庭教会,都保持著密切的关系。
此次会议的与会者,来自四个方面∶
(1) 官方研究机构的官员∶包括民族发展研究所的所长赵曙青,和副所长胡建清。
(2) 官方研究和教育机构的研究人员∶包括该领域的著名学者刘澎(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高师宁(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员),李向平(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学者范亚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孙毅(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张守东(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以及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著名大学从事该领域研究的研究生。
(3) 民间研究机构的学者∶诸如李凡(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曹志(普世社会科学网主编)。
(4) 六位特邀的家庭教会成员∶游冠辉、江登兴、刘同苏(北京),张义南(河南),郑乐国、颜新恩(温州)。
研讨会的第一场,题为“家庭教会专题报告”,由两位非基督教学者发言、报告。
第二场则是“回应与评议”,发言者为三位基督教学者。
接下来的各场,采取发言与问答的形式,其主题依次为“农村家庭教会”、“城市家庭教会”、“家庭教会与政府”、“家庭教会与社会”、“家庭教会与法治”。
最後一场,由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发表综述。
开幕式与闭幕式,都由民族发展研究所的所长致词。
笔者应邀参加了第二场的评议,并在“家庭教会与政府”一场,作了报告。
在会议之前,在京的与会基督教学者聚会、协商,且为会议祷告;在会议期间,亦每天早晨一同灵修,并为该天的会议祷告。
二、会议的起因
一位官方研究机构的学者,在主持一项大型农村社会调查项目的时候,发现家庭教会不仅深深地根植在农村社会之中,而且正在主导农村的社会文化走向。这位学者将调查结果呈交给一位最高层领导,不久,中央指示宗教局、公安部、新华社,对家庭教会发展的情况予以调查。在此背景之下,便召开了此次国务院系统关於家庭教会的研讨会。
这次会议的召开,看似有偶然因素,其实是以社会巨大变化作为背景,而与以下三个方面的社会现实运动紧密相连∶
1. 家庭教会在社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家庭教会通过长期十字架上的坚守,最终在主流社会里面,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如果将家庭教会排除在外,那麽对现今中国社会的任何描述,都是不完整的;任何合法秩序,如果排除了家庭教会,这种秩序就不够合法;任何政治权力,如果不能管辖主流社会中如此重要的部分,就不具有全民性。因此,政府需要开始认真面对家庭教会。
2. 市民社会初步形成
如果我们认为政府政策的变向,仅仅是家庭教会自己争取来的,那就是忘记了上帝的恩典。上帝通过家庭教会做工,也通过整个社会做工。市民社会的逐渐形成,为家庭教会在主流社会里面的兴盛,提供了条件和帮助。
只有当一种自由在社会上成为普遍的时候,该自由才不是特权,而成为民众的权利。如果限制这一自由,即使是对一部分人,也是对整个社会的权利的侵犯。家庭教会坚守信仰的自由,促成信仰自由上升为社会的普遍权利;而整个社会拥有的普遍权利,又反过来为家庭教会的信仰自由背书。
换言之,现今家庭教会的问题,已关乎整个社会的普遍权利,因此政府不得不将其放在桌面上解决。
3. 政府的非意识形态化
所谓“政府的意识形态化”,就是政府使用国家机器(法律、制度、执行机构,例如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关),在整个社会里面推行自己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化”的关键,不在於何种意识形态,而在於“使用国家机器推行”。
以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只要政府使用国家机器向整个社会推行自己的意识形态,家庭教会就没有希望实现合法化。而现今政府的非意识形态化,是家庭教会逐渐合法化的原因之一。
家庭教会在主流社会里面的实力、市民社会的初步形成、政府的非意识形态化,构成了家庭教会走向合法的社会基础。上述的三种社会运动并不是孤立发展的,而是彼此交互作用。比如,正是市民社会形成的压力,才迫使政府在意识形态控制上退缩(即非意识形态化),而政府控制的退缩,又反过来给了市民社会更大的发展空间。又如,家庭教会对信仰自由的坚守,成了市民社会形成的先导,而市民社会的形成,又反过来成为家庭教会的外部支持。
此次会议,虽然是一个不大的社会事件,却反映了整个社会发展的整体动向,以及家庭教会在这一动向里面的地位。
三、会议的实质内容
这次会议的首要特徵,是坦率。各方没有保留地阐述了自身的立场,没有一般官方研讨会的官样文章,也没有害怕政治压力的迂回表达。与会基督徒坦坦荡荡的胸襟,学者们追求真理的学术良心,官员开放的倾听态度,为会议奠定了坦诚的基调。
当初接到会议邀请时,笔者向主办者表示∶若会议仅仅在有限制的套套里面打转,笔者就没有必要参加。会议举办者向笔者保证,这是一个说真话的会议。事实也证明,确是如此。甚至,少数与会者言辞的直率与激烈,超出了笔者的想像。
笔者认为,会议主要完成了四个方面的任务∶
1. 报告了家庭教会蓬勃发展,国家现有宗教管理制度却严重滞後的实际情况
实情报告构成了本次会议的中心内容。原因很简单,解决问题要以了解实情为前提。目前由於政治的原因,大家(包括政府的决策者)连实情都不了解,更谈不上妥善处理问题了。
会上首先报告了家庭教会发展的规模。对现今家庭教会人数,据与会者所提供的不同的统计数据,最少为4,500-6,000万,最高为1亿以上。有趣的是,所有数字统计都来自非基督徒学者。面对这“巨大的数字”,非基督徒学者兴奋地谈论著,而基督徒学者早已知晓这些数字,脸上都挂著善意的微笑倾听、讨论。
其次报告了家庭教会在地理与文化上的分布。在此方面,基督徒再次显示了研究的领先。大多数非基督徒学者的研究对象,仍然是农村家庭教会(而基督徒学者已经转向城市家庭教会),且未能捕捉住教会发展的中心与前沿,因而不能正确地评估全局的发展情况。
比如,按照某些学者的调查,东北地区甚少家庭教会。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是其调查手段只局限於农村的调查网,而东北地区的家庭教会,主要是大型企业工人类型的教会。错误的调查方式,自然导致统计数字出现偏差。
不过大多数与会者都同意,家庭教会已经遍及全国城乡以及所有的社会阶层。
第三,报告了“成因与走向”。几乎所有的与会者都认为,家庭教会的兴盛与社会转型有关。只是,不同的学者,对转型的层次与方面有不同的看法。工业化或都市化的要求,整体文化转型时对构成文化基础的信仰之需要,政府在治理结构转型时的无力┅┅尽管涉及的层面有深浅之分,但所有人都认为,信仰的兴盛,是此次社会转型的必然产物。
除了一位参与地区调研的研究生,把家庭教会的崛起看作功能性的,从而是偶然的短期现象,绝大多数与会者都表示,家庭教会的发展,与未来社会的建构有关,因此是结构型的长久现象。基督徒学者更进一步指出了家庭教会崛起的精神机理,例如十字架道路塑造了内在生命坚实的家庭教会。
第四,报告了家庭教会对社会资源的支配和社会影响力。对家庭教会社会影响力的讨论,主要集中於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精神方面,包括未来社会建构的精神内核,社会转型期失落时的精神寄托。
社会道德方面,对负面社会现象的抑制(比如,妇联或工会已经不再介入离婚事务,教会对此却有相当的影响力)。
社会服务方面,包括扶贫和救灾。汶川救灾构成了一个讨论热点。与会者提到,在数百万人次的志愿者中,半数以上是基督徒。目前仍然坚守在灾区的志愿者,绝大多数也是基督徒。相形之下,台湾一家著名宗教团体携媒体热潮进入灾区,热潮一过便立即撤出,而教会却持续为灾区奉献了100亿以上的人民币,仅北京的一个家庭教会,为灾区第一次奉献就达20万人民币。
政治方面,包括民主建构中的作用,维权运动的参与。在目前500万NGO(非政府组织)中,有80-100万个属於家庭教会,而且组织程度最好,财政实力最雄厚,与世界联系最密切。
除了个别提到民运人士可能利用家庭教会,农村基层官员害怕失去权力,绝大多数会议报告,都特别强调家庭教会对於目前社会秩序的建设意义。
第五,是讨论家庭教会的内部结构问题。一些报告指出,农村家庭教会组织松散,有被邪教异端利用的可能。另一些报告则显明,城市家庭教会崛起之後,家庭教会内部结构有完善化的趋势。
与会者一致认为,目前的宗教管理制度,远远落後於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目前的宗教管理体制是半个多世纪以前制定的,目的在於限制并最终消灭宗教。该制度目前处於无效的地位。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该制度对五千万或一亿的家庭教会成员,完全没有管辖效力。而执行的官员,或是竭力推行不可行的规定而激化社会矛盾,或者无可行规章制度因而束手无策,或者为回避执行而无视或歪曲事实。
宗教局与“三自会”,是以往政府在意识形态化时期,为控制民众信仰而设立的机构。当政府开始非意识形态化而从民间社会撤出的时候,这些机构为生存,必然持反对态度,并且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决策者隐瞒和歪曲事实。这样一个无视宗教发展现实,并且对上、对外歪曲实情的机构,怎麽可能管理宗教呢?若不改革远远落後於社会发展现实的宗教管理体制,整个国家制度就存在巨大漏洞。
2. 表达了家庭教会的基本立场(底线)
对家庭教会的基本立场,在场官员的表现是尽力聆听、试图理解,并鼓励提出建设性的方案。
在整体上,非基督教学者都对家庭教会表示了同情,但对家庭教会的了解尚不够深入,一些人的视角仍旧受到专政时期的思维方式束缚。
在家庭教会方面,少数学者表现了激进的态度,提出政府必须立即彻底改变现存宗教管理制度。
来自农村家庭教会的人士则表示,不会前往政府登记。首要原因是,不登记也不会影响家庭教会的发展,家庭教会生存靠的是基督的十字架。以前迫害一下,我们发展到八千万,再迫害一下,我们就会发展到八亿。其次,去了也是白去,政府反正不会允许家庭教会独立登记。如果登记是为政府备案,公安局不早就给家庭教会登记了吗?
另外,农村家庭教会的人还谈到教会在登记方面的底线∶一是不在“三自”登记,因为信仰不同;二是不与佛教、道教、回教为伍,因为“我们是信仰,不是宗教”。
绝大多数家庭教会的人赞同如下立场∶家庭教会有属天的超越渊源,从而,家庭教会的生存不依赖登记。合法或非法,从本质上不会影响家庭教会的发展。但家庭教会也不反对登记,如果政府能够真正按照宪法,不附加条件地赋予登记权利,家庭教会也会乐於登记,并由此而更合法地在主流社会中传扬福音。
此次与会的家庭教会代表也认为,家庭教会的底线是∶如果政府利用登记来干预信仰,则坚决抵制登记(原话是“家庭教会宁死也不会登记”);如果政府不试图以登记控制信仰,将自己的管辖保持在维持公共秩序的范围以内,则许多家庭教会愿意去登记,以遵从圣经的教导,在不违背信仰时,服从在上掌权者。
3. 提出了改革的方案
此次会议,重点在於报告现状、提出问题、表述立场,至於如何改进,反倒是最薄弱的。少数学者(包括基督徒与非基督徒)提出了激进的改革方案,包括取消不符合民主宪政结构的宗教局和“三自会”,废除违宪的宗教管理条例,等等。这一类方案虽不具有现实可行性,却也表明了未来的理想走向。
有学者比照以往经济体制的先例,提出了试行宗教特区的方案。有回应者指出∶温州早就是宗教特区了。
也有学者指出,对家庭教会的现行管理,实际上是运用了不成文法(惯例),类似於法律上的因循判例。因此,在成文的宗教法出台以前,可以先明文确定这种惯例管理方式及内容,使管理有(不成文)法可依。
另有人提出,此次会议只有从事研究或学术管理的人员参加,若想有真正的意向交流,需要家庭教会领袖与政府决策者定期会面。
一位学者还提出了分步登记的方案,即先让条件成熟的家庭教会登记。但遭到了一些学者的激烈反对,认为该方案会分裂家庭教会。
4. 讨论家庭教会的性质和定位
与会者一致认为,要正视并且重视家庭教会的存在,不要一提“家庭教会”就过敏。家庭教会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正常宗教生活,不是少数人制造的政治阴谋;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而不是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至於有人忧虑民运人士可能操纵家庭教会,家庭教会的学者反复解释,家庭教会是按照圣经办事的信仰团体。无论什麽人,只要不按圣经办事,家庭教会就不会听他的。所以,即使有人企图利用家庭教会搞政治,也不可能实现。
四、对会议回应的回应
对於政府的意图,教会内部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猜测。一种猜测是,此次会议显示,政府将很快实行更为开放的宗教政策。对此笔者认为,该会议只是政府了解实情的一个尝试,离最终决策还有很长的路。
另一种极端,认为此次会议完全是政府引蛇出洞,或者试图招安。对此笔者认为,在市民社会初步形成并对政府产生压力的时代,政府不可能控制一切。政府既然无法随意控制社会宗教生活,就必须了解社会宗教生活的实际情况,以便调整自己的宗教政策。正是基於这样的现实,政府举办了此次会议。
有些人把这次会议比做50年代教会对政府的依附,这是非常不贴切的。50年代与政府的会面,教会人士是躬身而去的,而此次家庭教会的弟兄姐妹是站著去的。在整个会议期间,没有任何家庭教会的与会者放弃圣经的立场,反都按照圣经,直言不讳地提出了正当的要求。
有三位与会者来自北京的同一个教会,该家庭教会在2008年5月,被政府以“非法聚会”的名义取缔,而整个教会毫不退缩地坚守到今天。在会议上,三位弟兄都毫无惧色地直述圣经的立场和基督徒的权利。
来自河南家庭教会的弟兄,曾经为主坐监,在会上仍慷慨激昂地为主作见证。连与会的官员都感叹道∶“这是一个真正有信仰的人。”
没有人能确切知道此次会议带来多大影响,但与会的弟兄姐妹,已经在会上见证了主的荣耀。若有人身处安全之地,却指责在险境中坚守的弟兄“投降”,那真是罔顾事实了。
据笔者所知,绝大多数的弟兄姐妹,对此次会议的回应,是适度的欢迎,却不抱过分的期待。感谢主,让中国教会以成熟的心态迎接新时代的挑战!
作者原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先後在康州及纽约牧会。现居美国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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