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溫州白象教會領袖黃樂敏被判刑並罰款

溫州白象教會領袖黃樂敏被判刑並罰款
2009-11-12
浙江省溫州市白象教會領袖黃樂敏被控故意傷害罪,法院近日判他罪成處以有期徒刑八個月、賠償一萬多元。家屬及教友表示不服判決,已委託 律師提出上訴。家屬指摘當局編造刑事案以圖迫害教會,總部在美國的對華援助協會譴責當局行為,要求立即釋放黃樂敏並停止打壓行動。(馮日遙報導)

溫州市樂清法院上週四再次開庭,法官判黃樂敏涉嫌故意傷害罪成,處以監禁八個月,並賠償一萬多元,整個審訊過程不到五分鐘。除了黃樂敏的家人外,逾百名教友亦有出席旁聽。

樂敏的舅父週四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指,當日庭上著上黃色獄衣,被扣上手扣的黃樂敏,身體明顯消瘦,家人不服判決,已透過代表律師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他 說:今日早上已將上訴的材料交到溫州中級人民法院,現未知何時開庭,當日開庭時,黃樂敏著上囚衣及被扣上手銬,人較被拘留前,消瘦了很多,很多教友聽到判 決後都不服,都痛哭,禱告,要為他上訴到底。

樂清法院在過去半年,先後三次開庭審理此案,期間教會活動遭當局打擾而被迫停止。黃樂敏的舅 父指,教會因為未有聽從當地宗教局指示,多次進行培訓牧者活動、又向民工傳福音,去年底教會自行選舉教職人員,這些均觸怒當局。選舉當日,當局派來10 部警車,逾百名特警,兩百多名宗教局及民政局人員進駐教堂,企圖幹擾選舉,卻未能得逞,那時,官員曾出言要對教會進行報復。

今年三月初, 數名有政府背景的人與黃樂敏發生糾紛,黃樂敏被人打傷右眼,其後當地公安反將他刑事拘留,罪名是故意傷人罪。黃樂敏的舅父指,教友都相信那些人是受當局指 使,目的是要將黃樂敏陷獄,迫使教會聽命於當局。他說:當日樂敏正禮拜講道中,那名姓楊的教友多次弄壞音響,樂敏與他理論時就被多名有政府背景的人圍,樂 敏被人打傷眼睛,其後姓楊的就到派出所告樂敏打他,他帶來的數名幫兇,都指控樂敏踢傷人,連公安都幫那夥人的。

事後多名教友被公安傳喚,公安警告他們對此事不要亂說,令教友都被嚇怕,而黃樂敏的舅父亦被當局指為反黨分子一度被多次傳喚問話。

黃樂敏的代表律師李敦勇向記者指,現時難以評論上訴的勝算。他指案中存在太多疑點,判決令人難以信服,他更質疑法院受到當局幹預。他說:那名楊姓的起訴人是 右背受傷,但當時在場的教友目睹,指黃樂敏根本沒有動手打人,那人究竟如何受傷是令人懷疑的,公安機關對那人的驗傷報告亦與事實不符,法官祇接受姓楊那夥 人出庭作證,卻拒絕接受其他教友作證,這都顯示法官根本沒有按法規辦事。

李敦勇說,第二次審庭時更被審判長多次無理打斷辯詞。他指,該名審判長以肚餓要吃東西為由宣佈休庭,其後恢復庭審時,該審判長又指他辯詞太長,再次中止他辯護下去。

總部在美國的對華援助協會譴責大陸當局,以暴力行動打擊報復,這是令人憤慨的事情,亦是宗教迫害的一個惡例。協會希望中國當局能夠從法制的立場出發,儘快釋放無辜的黃樂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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