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法院判白象教會基督徒黃樂敏徒刑八月
2009-11-11
德州美德蘭消息:據對華援助協會11日報導,11月5日,溫州樂清法院宣佈判決基督教徒黃樂敏有期徒刑八個月,賠償金額一萬多元人民幣。樂清法院第 三次對黃樂敏教案進行公開審理,白象教會和牧區數百人參加了宣判會。整個宣判過程不到五分鐘,法官便倉促下臺,法警立即將黃樂敏帶離法庭。黃樂敏和全體會 友表示不服判決,黃樂敏家屬和教會已經委託李敦勇律師向溫州中級法院提出反訴,認為這是迫害。轉載:http://www.rfa.org/mandarin/Xinwen/jiaohui-11112009170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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